在過去,歐洲共體的國家對進口與在其市場上銷售的產(chǎn)品要求各異,根據(jù)一國標準制造出來的產(chǎn)品到了其它國家極有可能不能上市銷售,作為消除貿(mào)易壁壘之努力的一部分,CE認證應運而生。CE認證標志它是一種安全性的認證標志,它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通行證,用CE縮略詞為符號表示加貼CE標志的產(chǎn)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(guī)定的主要要求(EssentialRequirements),并用以證實該產(chǎn)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或制造商的合格聲明,真正成為產(chǎn)品被允許進入歐洲共同體市場銷售的通行證。CE認證需要準備的資料和流程如下:
1.制造商相關實驗室(以下簡稱實驗室)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。
2.申請人填寫CE-marking申請表,將申請表、產(chǎn)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(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)。
3.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。
4.申請人確認報價,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。
5.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。
6.實驗室向申請人發(fā)出收費通知,申請人根據(jù)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。
7.實驗室進行產(chǎn)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。
8.技術文件審閱包括:
a.文件是否完善。
b.文件是否按歐共體官方語言(英語、德語或法語)書寫。
9.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(guī)定語言,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。
10.如果試驗不合格,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,允許申請人對產(chǎn)品進行改進。如此,直到試驗合格,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,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。
監(jiān)視器CE認證電磁兼容EMC指令:
輻射發(fā)射;傳導干擾;輻射抗干擾;脈沖群測試;靜電測試;雷擊與浪涌測試;諧波測試;閃爍測試;注入電流測試;其它要求;
監(jiān)視器CE認證安規(guī)指令LVD:
漏電起痕測試;溫升測試;拉力測試;跌落試驗;沖擊試驗;灼熱絲(燃燒)試驗;結構檢查(爬電距離&電氣間隙);非正常測試(如短路、斷路等);其他特殊要求的安全測試。